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为解决建筑石料需求持续旺盛,价格不断上涨,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部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等问题。
通知结合当前广东省建筑石料市场需求形势和采石场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五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求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做好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加大建筑石料资源供给,稳定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源保障。
二是从科学合理布局建筑石料资源开采区和采矿权方面,提出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各地采石场指标配置,维持全省采石场数量1150个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变、按全省年产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30000万立方米(实方)的总产能,明确建筑碎石类建筑石料产能任务、建设一批建筑石料生产基地、同步规划机制砂产能等五点要求。
三是提出强化出让计划实施、推行“净矿”出让、支持已有采石场剩余和毗邻资源再利用、引入“资产包”处置方式、探索“矿地统筹、先矿后地”的开发模式、鼓励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现有采石场提高产能和及时复产、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和执法罚没砂石土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即原采矿权登记机关已出具同意扩大矿区范围批准文件,或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扩大矿区范围的,以及现有采石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分阶段出让资源的,可按市场评估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就高原则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继续按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等九项提高建筑石料资源保障能力的措施。
四是通过简化采矿权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并联同步审批等改革措施,力争实现简政高效、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的目的。
五是要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和追责问责,齐抓共管,形成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合力。